赣县地方税务局组建于一九九四年十月,主要职责是:开展税收宣传,掌握税源变化,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地方税收有关管理规定,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组织地方税的征收管理、检查、监督。主要负责征收: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以及教育费附加。赣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6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税政管理股、征收管理股、监察室。一个事业单位,即:信息中心。4个直属单位,即:办税服务厅、梅林分局、工业园分局、稽查局。4个基层分局,即:江口分局、南塘分局、湖江分局、王母渡分局。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06人,其中:男75人,女31人,党员51人,团员5人,大专以上学历9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