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是宁都县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收的正科级直属机构,从2000年起实行由赣州市地税局和宁都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赣州市地方税务局为主,机构、编制、人事、经费四垂直的管理体制。内设办公室等6个内设机构,后勤服务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下设稽查局等2个直属单位,下辖梅江分局等7个管理分局。现有在职人员116人,退休人员21人。
宁都县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是宁都县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收的正科级直属机构,从2000年起实行由赣州市地税局和宁都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赣州市地方税务局为主,机构、编制、人事、经费四垂直的管理体制。内设办公室等6个内设机构,后勤服务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下设稽查局等2个直属单位,下辖梅江分局等7个管理分局。现有在职人员116人,退休人员21人。
全县地税部门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等12个税种及国务院、省政府授权代征的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基金、工会经费等的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