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税局为您提供纳税服务、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申报纳税等服务。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税局纳税服务:http://qdn.gz-l-tax.gov.cn/nsfw_1184/zlxz/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税局地税局公众参与:http://qdn.gz-l-tax.gov.cn/ggcy_1206/jzxx/
黔东南州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12日。1998年6月,省以下地税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黔东南州地方税务局实行省地方税务局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省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目前全州地税系统下辖凯里、麻江、丹寨、雷山、黄平、施秉、镇远、三穗、岑巩、天柱、锦屏、黎平、榕江、从江、剑河、台江、凯里经济开发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分局18个县(市、区)地税局。州局内设17个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地方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纳税服务科、票证和国际税务科、计划财务管理科、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办、稽查局、州局重点税源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电子税务中心、工会、目标办)。主要负责管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13个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并负责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代征代收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本市的实施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研究拟定全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贵州省地方税务局、遵义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按分工负责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和今后开征的地方税费等税费的税收执法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五、监督检查全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六、负责全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七、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八、负责全系统的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九、负责全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基层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管理涉外地方税收工作。
十一、承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和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