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公安局是安化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
公开承诺
一、抓领导干部建设,加大行政过错问责力度。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政。深入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
二、抓教育预防,打牢执法为民思想基础。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加强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化教育管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三、抓制度建设,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立教育引导机制,树立廉政理念建立监察预报机制,畅通预警渠道。建立督查警示机制,强化预警操作。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四、抓内外监督,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机制的总体协调,大力推进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督工作科技水平。
五、抓案件查处,坚持从严治长从严治腐。提高案件发现和查办能力,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专项治安整顿,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大力纠正执纪执法偏软偏宽的现象。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2、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结合本县实际,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各警种贯彻执行。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负责管理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负责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5、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6、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7、负责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基层治安保卫组织、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领导和管理森林公安分局的公安业务工作;协管指导县内武装警察中队、公安消防大队所担负的公安业务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