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公安局现有11个队、室、委,13个派出所,2个直属单位即看守所和拘留所。全局民警181人,其中女民警31人,大专以上文化160人,党员143人,副科级以上民警81人。秉承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保靖县公安局的抱负是要维护保靖县成为一个安全稳定的地方。全局民警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诚信为本、热情服务,以构建“和谐平安保靖”为目标,切实为保靖县经济腾飞保驾护航,全局民警同心同德、奋勇拼搏,公安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曾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近年来,县公安局狠抓建设、严抓执法、紧抓规范,公安建设更是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发展。06、0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公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07、08年连续两年执法状况考评稳居全州第一,跨入全省优秀行列;综合考评始终保持全州先进行列,08年迁陵派出所综合工作考评名列全州八县市城镇派出所之首;县局国保大队被评为全国公安优秀基层单位,成为湘西州国保阵地的一面旗帜;迁陵派出所的社区警务建设成为品牌工程,经验曾经在全州公安局长会议上得到推广;全局涌现出一大批受到省、州、县表彰奖励的优秀民警。
主要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指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