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安局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领导和指挥全市公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重特大案件;负责全市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出入境管理和边防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安全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等管理工作;管理东营市看守所。承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审批事项;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同香港、澳门和台湾警察社团组织以及国外警察社团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友好往来。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领导全市公安消防部队,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公安边防部队;对全市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设22个内设机构,8个直属机构,6个派出机构,事业单位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