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公安局机构设置简介及职能
一、基本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县公安局下设派出所机构,由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
机构设置: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巡逻防暴大队、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室,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派出机构:城关、荻港、新港、孙村、马坝、峨山、平铺、赤沙、横山九个派出所。
主要窗口单位电话:
指 挥 中 心 7872170 110
交通管理大队 7872000
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7877666
治安管理大队 7973634
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7864213
刑事侦查大队 7973674
巡逻防暴大队 7874883
警务保障室 7973647
政工监督室 7973621
督察大队 7870528
外 事 科 7873133
城关派出所 7872250
孙村派出所 7252059
荻港派出所 7352312
新港派出所 7332207
马坝派出所 7713833
峨山派出所 7771673
横山派出所 7411110
赤沙派出所 7211603
平铺派出所 711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