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肥城市公安局位于肥城市新城龙山路026号,下设22个科室队所,15个派出所,有民警587人,近年来,肥城市公安局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伴随着时代前进的步伐,以求实创新的优良传统、科学完善的运行机制、切实有力的警务保障、奋发进取的工作作风,为肥城公安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肥城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以人民满意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平安建设为主线,以人为本建队伍,凝心聚力创一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团结奋斗,拼搏进取,卓有成效地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建设平安肥城、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自2002年以来,一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2007年1月被山东省政法委、人事厅授予全省公正执法示范单位,同时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2007年4月又被省公安厅授予县级治安防控工作先进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控制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落实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三)组织实施案件的侦破工作;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案件;组织实施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挥处置重大骚乱、重大群体性闹事、非法游行、非法聚集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活动和治安事故,侦破治安案件。
(五)负责做好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
(六)负责全市消防工作,组织指挥重特大火灾的扑救和其他严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治安巡逻,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八)依法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依法决定和执行刑罚、治安处罚和负责做好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劳动教养和犯罪少年收容教养的申报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领导人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我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的研究和建设,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技术保障和行动支援。
(十四)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五)统一领导全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全市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安宣传和公安系统的表彰奖励活动;协助做好消防、武警部队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公安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和对重大事项的督察;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违规案件。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