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公安局位于桂阳县城关镇欧阳海路17号,现有在编在岗民警479人(其中女民警48人),民警总数仅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五点八四;有副处级3人,正科级37人,副科级112人,副科以上民警仅占民警总数的31.73%;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民警434人,占民警总数的90.6%。全局有内设机构11个、派出所12个、监管场所2个。近年来,桂阳县公安局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克服警力不足的困难,挑战复杂的治安形势,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社会政治使命,强化情报信息为先导,开展对敌斗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全县政治大局稳定;开展严打整治,深化“命案”侦破、“打黑除恶”和治理“两抢两盗”等专项斗争,维护了全县治安大局稳定;加强行政管理,优化经济环境,服务了全县跨越式发展;坚持从严治警、政治建警,推进了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在艰险的斗争中,全局民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的精神,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其中县局被评为全国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主要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指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