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安局是黄山市人民政府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受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双重领导。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08号 邮编:245000
联系电话:0559-2323160 传真:0559-2323107
网址:http://hs.ahga.gov.cn/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治部、宣传科、行政装备财务科、信息中心(挂机要科、科技科牌子)、信访科、警卫处(武警现役编制)、边检站(武警现役编制)、消防支队(武警现役编制,加挂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牌子)。
二、直属机构
指挥中心(挂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情报中心、警务督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特警支队、刑事警察支队、治安警察支队(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禁毒支队(挂黄山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法制支队、监所管理支队、黄山市看守所、黄山市拘留所、黄山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三、派出机构
屯溪分局(含荷花池、中市、老街、屯光、阳湖、黎阳、新潭、奕棋、黄口九个派出所)、黄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含新城派出所)。
黄山市公安局职责:
(一)根据国家公安工作的法律、政策和部署,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领导、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协调或直接承担全市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区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指导口岸边防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外警务交流工作。
(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九)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十一)负责监管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制订全市公安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三)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消防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四)负责到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全市公安指挥系统、刑事、信息通信、网侦等技术建设。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
(十七)制订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公安宣传等工作计划和措施;管理黄山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十八)统一领导全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指导公安边防部队建设。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二十)指导、协调全市铁路、民航公安部门业务工作;市公安局林业分局列入市公安局序列,受主管单位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
(二十一)承办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