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分局工作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