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局 简 介
霍山县公安局是霍山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路线和政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收集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研究对策。
三、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负责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六、指导和依法监督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七、在上级公安机关的组织指导下,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负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
十、负责全县公安科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和公安机要通信工作,规划和实施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一、指导、监督和督察全体民警的执法和警务活动。
十二、指导武警内卫部队和公安消防部队建设。
十三、指导和管理森林公安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