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前身为1950年1月9日成立的重庆市公安局第九、十、十六分局。1955年11月,第二分局改为现名。“文化大革命”期间分局一度瘫痪,其职能先后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江北区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和江北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取代。1972年10月1日恢复。至1986年1月,分局设有政治处、秘书科及6个业务科和刑警队、看守所、行政拘留所。
1987年1月,行政拘留所改称治安拘留所;是年7月设行政科。1989年1月设收容审查所。1990年2月设监察室;是年7月设法制科。1992年3月设审计室(与监察室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93年2月设文保科;是年7月10日成立防暴队。1997年7月成立禁毒大队,刑警队升格为刑警大队;是年8月成立巡警大队和110报警服务队,撤消文保科,其职能归入经保科,称经文保科。
2000年11月刑警大队升格为刑警支队,秘书科改为办公室,下设指挥室;监察室、审计室合并为监察审计室;110报警服务队与巡警大队合并为巡警支队;行政科改为后勤科;政保科改为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治安科改为治安支队;户籍科改为户政科;禁毒大队升格为禁毒支队;新成立经济案件侦查支队和指挥室(不再隶属办公室)。2005年8月设立出入境管理科。
至2005年末,分局驻江北区中兴村13号。下设办公室、指挥室(情报信息科)、政治处、纪委(监察室、审计室)、后勤科、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含国内安全保卫机动侦察支队)、经文保科、治安支队、看守所、拘留所、强戒所、出入境管理科、禁毒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法制科、出入境管理科、户政科、巡警支队、刑警支队等机构,并负责武警江北消防支队和森林公安处江北森林警察支队的业务指导工作。
2011年9月,分局从中兴村13号迁至南桥寺健安路1号。目前,分局内设机构有警令处、指挥中心、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审计室)、督察支队、警务保障处(原后勤科)、情报信息支队、国保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禁毒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法制支队、网安支队、内保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人口管理支队、科信科、消防支队、交巡警支队、刑事侦查支队、长安治安支队、望江治安支队、校保支队、看守所、拘戒所、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等机构。派出机构共有18个,分别是大石坝、石门、石马河、花园村、观音桥、观音桥商业区、红旗河沟、大兴村、华新街、五里店、江北城、寸滩、港城园区、唐家沱、郭家沱、鱼嘴、复盛、五宝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