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莱芜市公安局承担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公安机关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系统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并对公安工作进行决策;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市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系统的执法活动和遵守纪律情况。
(四)指导全市公安系统的业务工作。
(五)组织、协调和侦破、处理刑事、治安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
(六)负责全市公安政治保卫、交通、消防和危险品管理工作,执行警卫任务。
(七)管理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为全市公安系统提供信息、通信、技术、后勤服务。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