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二)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承办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破工作;(三)防范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承办刑事案件的侦破和预审工作;(四)负责检查、指导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和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五)负责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六)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参加处置紧急和突发性事件,发现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七)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发展;(八)加强公安队伍管理,提高民警队伍整体素质;(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业务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