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接报警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统计、档案、保密、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等。
(3)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案件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等。
(4)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5)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枪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监管,依法对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6)法制大队(加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负责公安法制、公安信访工作。
(7)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受理出入境管理工作。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9)禁毒大队
负责禁毒工作。
(10)政工室
负责队伍管理、人事、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
(11)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和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后勤服务工作。
(12)纪委与监察室合署办公(加挂“督察大队”、“审计室”牌子)
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13)派出所:梅城、梅溪、雄江、桔林、东桥、下祝、云龙、白樟、白中、金沙、池园、上莲、坂东、三溪、塔庄、省璜共16个派出所。
负责辖区点、线、面相结合的巡逻任务;受理、处置群众报警、求助;受理查处治安案件以及轻伤害等刑事案件;开展对辖区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和内部单位的日常治安以及交通管理;开展社区警务建设;负责实有人口调查管理;开发和运用社区治安资源,指导治保会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服务群众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