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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浙江省公安厅 > 温州市公安局 > 瓯海区公安局
名称:

瓯海区公安局

网址:
ohga.ouhai.gov.cn/
电话
0577-86281110
邮编:
325000
地址:
温州市将军桥兴海路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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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公安局介绍

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分局机构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瓯海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发[2001]126号)精神,设置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

一、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公安分局设26个职能科室(大队、中心)。

(一)机关党委

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办公室

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调查、收集、分析、研究、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助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起草重要文件,组织新闻发布;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以及分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公安系统的保密工作;承担文件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和会议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和公安史志工作;负责公安统计工作。

(三)警务督察大队

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现场执法、值勤情况进行督察。

(四)干部科

承担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对区管、部管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推荐工作;协助分局党委对中层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和管理,积极培养年轻后备干部;负责全局机构设置和编制分配、使用的审核、呈报、管理;负责对新吸收录用民警的面测目试、政审、呈报工作;负责全局公安民警警衔审核、呈报和管理;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民警的优抚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考核、调配、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党委对工、青、妇的领导和管理,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后勤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宣传教育科

研究制订公安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和措施以及公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公安业务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指导、审核公安机关报刊出版、影视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的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在职民警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协助做好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组织、开展公安警察体育和文化娱乐活动;完成公安报刊发行工作。负责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和警容风纪工作,承担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和评优创模工作,负责立功、嘉奖集体和个人的审核上报工作;调研、掌握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情况,负责审核、起草队伍建设等重要文件和政工会议报告以及政工文书档案、信访、统计及政治处行政事务工作。

(六)指挥中心

承担全局性统一行动的指挥协调;直接受理“110”报警和投诉,协调对群众报警救助进行适当处理;协助局领导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协调各部门、各警种的警力,在各业务部门分类预案的基础上,综合制订处置紧急治安案件和重大紧急情况的工作预案,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七)控申科

负责受理和核查其他机关、团体及人民群众对警察行为的控告、检举和投诉,依法查处人民警察的轻微违纪行为;接待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查处各级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控申案件及疑难信访等问题;指导、检查分局有关科、队、所的信访工作,审查回复的信访事项;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及时向分局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供、反映信访信息等。

(八)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大队)

略。

(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区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全区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直接组织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协助对涉及境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布控;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

(十)治安大队

掌握全区社会治安动态,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查处重特大治安案件;负责对全区有关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物品、核材料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十一)治安二大队

依法监督检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直接管理全区列管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掌握内部单位敌情、治安情况和政治动向,组织实施在经文保系统开展隐蔽斗争;承担内部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的侦破,查处内部单位发生的治安案件;指导列管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的组织建设、业务培训。

(十二)户政基础大队

指导、办理全区户口登记、管理、迁移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门牌的编制工作;负责人口统计工作及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签发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基本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指导、组织开展和考核全区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暂住人口、重点人口管理;负责全区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和基层基础工作指导;负责指导全区出租房和建筑工地的治安管理;管理居民身份证工作。

(十三)流动人口管理大队

指导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信息采集、录入,居住证发证工作。指导开展出租房信息采集和登记备案、房东治安责任书签订工作。负责对分局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录入的信息质量进行检查督导。负责指导派出所加强对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口的列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流动人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督导工作。负责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调研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统计年报工作的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督导派出所及时查处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流动人口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出租房登记备案率、治安责任书签订率等指标的督促检查;协助开展流动人口专(兼)职协管员队伍建设;承担与区流管局日常工作的衔接、协调、配合。

(十四)刑事侦查大队

掌握、分析全区刑事犯罪情况,管理全区违法犯罪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刑事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斗争;组织对全区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和系列性案件的串并侦察工作;组织、指导追捕逃犯工作;负责刑事案件现场的勘查和复勘及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工作;承担刑事案件的审核和报捕案件的审结上报工作。下设警务室、刑事科学技术室、合成作战室、 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

(十五)禁毒大队

掌握、分析全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规律、特点,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参与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涉毒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打击非法使用、制造、运输、贩卖精麻药品,组织指导易制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协助区禁毒办开展工作。

(十六)特巡警大队

维护辖区内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接受群众报警,救援危难群众;承担处置全区暴乱、骚乱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突发性事件;制止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特大治安案件和严重暴力犯罪行为。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

(十七)便衣行动大队

掌握辖区现行违法犯罪的动态;承担对辖区内“两抢一盗”、诈骗案件等侵财类案件的秘密侦查工作,及时开展对辖区内有重特大案件的组织侦破工作。

(十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区互联网上信息监控和侦控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组织实施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九)科技信通大队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安各类信息系统建设及公安科技应用软件的开发与推广;负责保障公安信息通讯网络的正常运行;负责对全区公安系统有线、无线、图像等通信业务的建设及维护管理;负责分局各科队所计算机、通信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技术防范的建设与管理。

(二十)法制监察大队

负责公安机关内部的执法监督和法制建设,规划、指导全区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分局有关公安行政管理执法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刑事、行政案件和劳教、少年管教案件的审核工作;办理本局承办的刑事、行政复议案件及其理赔工作;负责全局行政诉讼、赔偿诉讼的应诉工作;主持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参与对重大、疑难刑事、行政案件的定性、处理的研究;负责公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一)预审大队

(二十二)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分配及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编制全局公安装备建设的规划;负责公安车辆牌照的计划、审核、上报、分发和管理;负责全局公安被装的计划、上报、分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公安基建工作;负责民警的医疗保健生活、公安办公用房、宿舍、车辆、装备器材、办公设备、水电设施、食堂、环境卫生、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海安职业技术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行政审批科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区公安分局涉及治安、内保、网监和禁毒等方面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任务;负责指导、审核和审批全区户口登记、管理和迁移工作;对有关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宣传,接受业务咨询;负责指导、办理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公安机关行政服务培训工作。

(二十四)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全区公民因私出国、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往来台湾地区等出国境证件的受理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受理工作;负责全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妨害国边境犯罪案件、涉外案(事)件的查处;负责全区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案件及其他涉外案(事)件查处工作; 负责指导辖区派出所将常住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纳入实有人口管理;负责全区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报备信息的录入、建档工作; 负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信息的收集、管理等工作等。

(二十五)情报信息大队

负责有效整合公安内部信息资源、社会信息资源和其他可以为公安机关提供实战应用的各类信息资源基础上,通过深层次的分析、研判,批量产出指导性和可行性情报,为分局领导、各警种、科、所(队)提供决策依据,为一线实战部门提供辅助侦查线索的载体。

(二十六)审计室

负责对区公安分局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和全区公安系统经济活动的审计调查工作。

二、直属单位

(一)监管大队(看守所)

承担区公安分局经办的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的羁押和刑期1年以下短刑犯的管教、改造任务;负责对关押人员开展政治攻势,加强狱内秘密力量建设;负责落实、健全监所安全措施,及时做好在押人犯的清理、消化工作。下设监管一、监管二、狱侦、巡逻监控、后勤、狱医6个中队。

(二)拘留所

承担全区的治安行政拘留对象及有关司法拘留对象的关押看管任务。

(三)基层派出所

设置景山、新桥、梧田、经济开发区、南白象、茶山、瞿溪、郭溪、娄桥、潘桥、泽雅、丽岙、仙岩13个派出所,其中茶山派出所与温州市高教园区派出所合署办公。负责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管理;协助管理、检查辖区内的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出租房;掌握并协助管理辖区内民用枪支、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组织开展社区警务建设;协助查破一般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组织治安巡逻,健全治保会、治安联防队、治安岗亭、报警点建设,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做好民警的经常性学习教育,开展各项便民、为民服务活动,密切警民关系;做好各类档案材料的保管工作。

局纪检、监察、政治处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瓯海区兴海路58号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起草、审核公安执法规范性文件;负责审核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上行案件;负责审核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处罚、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案件、劳动教养案件、少年管教案件和刑事下行案件;负责市公安局刑事案件的审查报捕、移送起诉工作;承担、指导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指导国家赔偿工作;指导基层科所队日常刑事难点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行政和刑事案件;负责公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