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公安局工作职责
浦城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承担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二、掌握全县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侦察刑事犯罪活动、毒品犯罪活动和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活动;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公共场所、重点部门及群众性大型活动的秩序和安全;加强对特种行业及危险物品的管理;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检察;
六、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七、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管理本县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本县的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九、依法管理户籍及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