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机构名称浦江县公安局
地 址浦江县浦阳街道人民东路128号
邮 编322200
公开电话110
监督电话110、0579-88183516
电子邮件
网 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部门的指示,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3、组织侦察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进行侦控和基础调查。
4、负责全县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和禁毒、缉毒等工作。
5、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制止和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主管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按有关法规规定的权限,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7、组织和实施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8、指导并依法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实施安全监察。
10、管理县看守所、县拘留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组织实施对来浦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其他警卫对象的警卫工作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负责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13、负责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管理工作。
14、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公安政治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以及民警的教育培训;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民警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15、协助金华市武警支队和消防支队抓好驻浦武警、消防部队建设。
16、领导并指导林业等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和其他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