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黔江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黔江县公安局亦同时诞生。1988年7月,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四川省黔江地区公安处,管辖黔江、石柱、彭水、酉阳、秀山5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公安局。1997年1月始,黔江地区公安处逐步与四川省公安厅脱钩,主要业务工作受重庆市公安局指导。2000年初,设置重庆市黔江开发区公安局,继续管辖黔江、石柱、彭水、酉阳、秀山五县公安工作。2000年10月,随着黔江区的设立,原黔江开发区公安局和黔江县公安局合并办公,11月12日,黔江区公安局正式挂牌办公。2007年,黔江区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刑侦支队先后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基层优秀单位”、“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