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公安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部署、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汝城县公安局成立于1950年3月,现设25个股、所、室、队及交警大队、森林分局,其中内设机构10个,包括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矿业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设派出所13个,包括城关派出所、泉水派出所、大坪派出所、土桥派出所、濠头派出所、益将派出所、热水派出所、三江口派出所、暖水派出所、马桥派出所、小垣派出所、延寿派出所、文明派出所。2008年末,汝城县公安局在职民警共204人(其中工勤人员8人),包括专项编制201人,地方编制10人。按性别分,其中男性民警(职工)174人,女性民警(职工)30人;按文化程度分,其中本科学历65人,专科学历114人,中专(高中)文化25人;按行政级别分,其中副处级干部2人,正科级干部19人,副科级干部51人,科员132人。单位地址: 汝城县城关镇文化路106号
主要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指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