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命令,制订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各项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服务。
3、负责组织或协助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危害国防利益案件的侦案,对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反动社团、邪恶组织及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4、负责组织对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涉黑涉恶、偷引渡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
5、负责制止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件、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依法管理全市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查处各类治安行政案件。
6、依法管理枪支弹药、民爆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负责全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体系。
7、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组织查处违反户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8、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0、负责全市城乡道交通管理,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安全和秩序,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11、负责全市内河水上治安管理工作。
12、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单位内部保卫组织建设,直接管理部分重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林业公安机构等业务工作;负责市经济护卫和协警队伍管理。
13、负责对全市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指导、监督,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组织侦查利用计算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
14、负责实施看守、监管和留所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的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考察。
15、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核呈报工作。
16、组织实施对来瑞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7、指导、组织禁毒缉毒工作,实施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和道德法制教育,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人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19、负责全市公安经费、被装、装备等警务保障工作。
20、按规定的权限,对消防、边防、内务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21、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直接或协助查处公安队伍内部违纪案件;负责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维护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2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