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公安局作为市政府职能部门,按业务范围设置的专业部门有纪委(警务督察处)、政治部、警令部、行财科、法制科、出入境管理科、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禁毒支队、行动技术支队、巡警支队、交警支队、经侦支队、监管支队、消防支队、警卫处、荆州市警察学校等28个机构。按照荆州市行政区划下辖9个县市区公安局(分局),143个派出所。全市公安机关总警力4487人。
简介
荆州市地处长江中游、江汉平原腹地,东连武汉,西接三峡,北临汉水,南跨长江,是连东西贯南北的交通要塞和物资集散地,现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全国实施《中国 21世纪议程可持续发展战略》试点城市、全国农业综合商品基地、全国精细化工基地和轻纺工业基地,素来享有文化之邦、鱼米之乡和旅游胜地的美誉。全市国土面积1.14万平方公里,辖荆州、沙市二区和江陵、公安、监利三县,代管松滋、石首、洪湖三市。现有118个乡镇,10个街道办事处,2977个村;总人口642.1万,其中中心市区人口54万,城市建成区面积49平方公里。
主要职责
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指导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综合分析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三)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察,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等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主管全区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和禁毒、缉毒等工作。
(五)指导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经济民警队伍的管理。
(六)主管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安全防范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组织实施对来本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对全区公安机关警卫业务的指导。
(八)主管全区出入境工作。
(九)主管全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等,负责本区辖区国道和省道的交通管理工作。
(十)主管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内河水上治安管理。
(十二)负责全区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三)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全区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区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十四)负责对全区的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专用安全产品、重要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申办网吧等的管理,依法查处涉及计算机系统的违法犯罪案件。
(十五)管理全区公安机关经费、通讯、装备、被装等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等工作。
(十七)分析队伍状况,研究制订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警务督察;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查处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