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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浙江省公安厅 > 舟山市公安局 > 嵊泗县公安局
名称:

嵊泗县公安局

网址:
www.ssga.gov.cn/
电话
0580-5861110
邮编:
202450
地址:
菜圃路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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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公安局介绍

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开展公安专项行动。

(二)掌握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研究提出对策措施。

(三)组织全区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全区反恐怖工作。

(四)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负责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邪教组织等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区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涉毒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承担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处置各类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的指导;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全区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处突防暴工作;依法管理流动人口。

(七)根据职能负责对城区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和打击;加强对城区的治安管理;保障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依法处置和侦办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八)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领导全区边海防治安管理;指导全区公安边防、消防、武警业务工作。

(十)根据工作权限,组织对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网络犯罪侦查。

(十一)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规范监所建设。

(十二)规划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和依法规范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报批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来定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地方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保卫)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公安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评优创模、警衔晋升、教育训练等工作;负责公安宣传,组织协调涉警舆论引导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各类违纪案件;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益;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教育训练、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对辅警队伍的教育管理。

(十六)指导全区林业等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七)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协助做好全区城市公共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公安分局设19个职能科室(大队)。政治处为区公安分局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和负责指导全区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干部科、警务科、警察公共关系科。

(一)干部科

拟订全区公安队伍政治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调研、掌握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情况;负责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承担全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市公安局党委及组织部门管理、考核、推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规划全区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警力配备,协同机构编制部门做好公安专项编制的分配、使用;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核和人民警察警衔审核、上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安院校毕业生录用政审和分配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民警申请出国(境)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专业技术职务的报审工作;落实优抚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的登记、申报和管理工作;配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组织开展年度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综合考评;负责离退休干部、计生、党建、工会、团工委、妇委会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的招录、培训和教育管理。

(二)警务科

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和评优创模工作及立功集体和个人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先进典型培育管理、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申报工作,负责全区警察体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公安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在职民警的学历教育和训练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民警专门业务与岗位培训、知识更新培训、新民警上岗培训、警衔晋升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负责全区见义勇为对象的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三)警察公共关系科

研究拟订全区公安宣传思想和文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公安机关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策划和宣传报道工作;承担分局新闻发布的相关工作;主管《定海警界》、《社区警务报》的策划、编辑、发行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涉警舆论引导和公安微博工作;负责全区公安宣传骨干的业务培训指导;负责协调接待工作,促进与公安同行及外系统的工作协作交流。

(四)监察室(督察大队)

负责对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负责对公安机关行风建设、警务公开的监督;负责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负责分局内部审计工作,对下属单位和中层干部实施离岗审计;负责公安信访工作,受理、督促、查处群众对公安民警违法违纪的控告申诉;负责全局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协助分局党委、纪委抓好全局干警的队伍建设。

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场执法、执勤情况进行督察;负责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五)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的财务、装备、车辆、基建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协助督察部门做好对全区公安机关财务、涉案财物的审计监督指导工作;负责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拟订年度各项预算计划,负责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各基层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定期指导和审核;负责全局装备的计划、分配、核算、审核和呈报工作;负责全局干警的被装登记、统计、编报、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卫生及安全工作。

(六)法制大队

规划、指导全区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刑事执法指导,负责对执法违法案件的监督纠正和指导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听证、刑事复议、国家赔偿、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处罚案件、劳(少)教案件、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不予立案、撤销及其他刑事下行案件、没收保证金和对保证人罚款案件的审核;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和公安法制咨询;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法制培训和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工作。

(七)指挥中心(办公室、反恐怖大队)

负责受理群众的报警、求助,接受110举报、投诉和监督意见;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关应急值班工作,接报和掌握全区各类重大警情,按规定及时处置并上报;负责对重大敌情、社情及其他动态信息进行综合研判,提出对策建议,服务领导决策;研究制定处置工作预案,协助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组织对全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的勤务检查,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值班备勤工作。

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调查、收集、分析、研究、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起草重要文件、局领导讲话稿及其他综合材料;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公安统计工作及内部单位的保密工作;承担分局机关文件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管理;负责分局机关文印、档案和史志工作;负责分局机要管理工作。

制定全区公安机关反恐怖工作总体规划,落实上级反恐怖斗争的具体工作部署;搜集掌握反恐怖斗争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反恐怖斗争形势、恐怖活动的特点规律及对我区的渗透和影响;组织和协调对恐怖组织、案件、线索的侦查、调查和控制;组织反恐怖基础防范工作;落实反恐怖应急准备工作;承担反恐怖的日常工作。

(八)情报信息中心

负责公安情报信息体系建设;负责公安基础信息采集录入质量管理;组织开展公安情报平台联动应用工作;负责紧急信息编报和网上信息实时查询服务;开展重大事件和社会治安形势预测预警研判;开展情报信息和视频图像深度实战应用等。

(九)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邪教组织等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负责受理全区公民各类出国(境)证件;指导并监督境外人员来我区居留、旅行、住宿、探亲、商务等活动的管理;实施国家工作人员通报备案工作和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的控制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开展外管基础工作,宣传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分析、掌握出入境管理的情报信息;防范和打击出入境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出入境管理的正常秩序;负责对涉外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十)治安管理大队(警卫科、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

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指导全区公安机关对大型活动、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治安管理,维护大型群众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对群体性、突发性治安事件的预防处置和业务指导;负责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户籍、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边防派出所的公安基础业务工作;指导全区治安隐蔽力量管理工作和社区治安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相关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以及对重大治安事件、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的治安案件的查处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全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人口统计和全区征兵政审工作;指导全区治保会、保安服务公司等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全区辅警队伍的管理。

负责来定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重要会议的警卫(保卫)工作。指导并监督区级党政首脑机关、金融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全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管制刀具、放射性物品审批、指导、检查管理工作。

(十一)综合执法保障大队

负责城区路面突出治安问题整治,查处沿街商业网点的赌博行为;加强对城区电动自行车的整治力度,保持对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保障城区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处置城区城管执法过程中的治安问题,调解、处理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各类纠纷;依法处置和侦办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协助做好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侵占道路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协同做好城区街面流浪、精神病人、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解救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区犬类的管理工作等。

(十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依法履行本机关及下属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职能;负责履行本机关及下属机构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职能。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的日常工作。

(十三)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物证鉴定室、司法鉴定中心)

研究拟订全区刑侦基础业务的总体发展规划;承担全区刑事侦查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实战职能。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区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刑事犯罪嫌疑人的预审、逮捕、提请起诉工作;负责全区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物证检验鉴定和犯罪信息资料收集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隐蔽力量建设工作;负责重大刑事犯罪信息、线索的查证和处理工作;承担重大逃犯追捕任务;承担刑侦协查、协作等应急任务;研究掌握全区刑事犯罪态势,并通过侦查破案发现防范上的漏洞和隐患,提出打击防范刑事犯罪建议,指导派出所做好防范工作;负责全区刑事技术点建设。

(十四)禁毒大队

掌握分析全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动态、规律、特点,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区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区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全区经济犯罪的情况,制定预防和打击对策;负责对全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破案工作;协调、协助跨县(区)或涉及外省市、境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布控;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

(十六)网络警察大队

组织、开展互联网信息监控和网上涉稳舆情控制工作;组织、开展网上情报侦查、网上重点人员控制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和电子数据鉴定工作;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上网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管理和计算机病毒等有害数据防治工作;组织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组织开展与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有关的其他工作。

(十七)信息通信科

负责公安无线通信网络及频率资源的规划、分配、管理工作;承办全区公安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与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分局各类信息化应用建设;负责维护和管理分局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网络及相关终端设备;组织开发、建立公安业务数据库,综合分析处理公安信息资料,为公安机关提供数据查询服务;负责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相关系统建设。负责局机关电话、图像、电话会议等技术服务,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维护修理机关信息通信设备。

(十八)巡特警大队

承担城区社会面加强性机动巡逻任务,打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参与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参与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和重大警卫活动;参与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参与严重暴力性事件和恐怖事件的先期处置。

(十九)预审大队

负责全局刑事案件(含治管类刑事案件)审核、预审工作;负责对各办案单位报送的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核把关,提出证据补充完善意见;对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提请批准逮捕并依法执行;负责对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手续完备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承担对重、特大恶性案件的指导取证、审查工作;负责对采取各类强制措施的审核把关;指导办案单位对轻微刑事案件开展侦查、审讯、调查工作等。

三、派出机构

白泉警察署、金塘派出所和其它派出所为区公安分局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工作,防范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依法对社会治安、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暴、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性事件;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要害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承担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城区派出所2个:解放路派出所(环南路派出所)、城东派出所(昌国路派出所、文化路派出所)。

(二)农村派出所5个:白泉警察署、金塘派出所、盐仓派出所、双桥派出所、新港派出所。

(三)保留2个派出所:烟墩派出所、临城派出所(长峙派出所),其工作职能暂委托岑港边防派出所、西码头边防派出所等履行。

(四)专业派出所1个:交通派出所。

四、监管场所

(一)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其主要职责为:依法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看守,保障安全;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改造;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舟山市定海区拘留所。其主要职责为:负责行政拘留人员的看管、学习、教育及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