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地处湖北省西南部,位于长江南岸,东临荆州,西接宜昌,国土面积2235平方公里,总人口84万。
简介
松滋市公安局[1] 现有民警532人,设有7个执法勤务机构、3个综合管理机构、2个下设机构,辖16个派出所(其中一级派出所2个,二级派出所6个,三级派出所8个)。全局民警平均年龄41.8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30人,占80%。1998年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记“抗洪救灾”集体一等功,1998、1999、2001、2002先后四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先进公安局”,有2名民警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999至2002年连续三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2002至2004年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命案全破公安局”。近年来,松滋市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走规范化管理和创新式发展之路,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控防、正规化建设、三基工程建设、信息化建设及服务经济等方面均取得突出成绩:2005年被公安部明确为全国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2007年局执法质量服务队、刘家场派出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先进基层单位;2008年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局交警大队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全省公安系统国庆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省公安厅确定为网上督察系统建设的试点单位。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信息,分析预测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三)组织和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各种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处置或协调处置重大案件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及重大治安、自然灾害事故;组织实施全市禁毒缉毒工作。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爆物品和特种行业;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对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等涉外工作进行登记、办证、审批和管理。
(六)组织实施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依法管理机动车辆、驾驶员(不含农用运输车辆等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七)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检查和监督公安行政执法活动。
(八)负责本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安通信、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消防管理、监督和灭火救灾。
(十二)组织实施来本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训,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宣传工作;按规定的权限做好机构编制、警衔及干部人事等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组织实施警务督察工作,做好干警违纪查处和公安信访工作。
(十五)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和措施,落实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
(十六)指导在我市的铁路公安、森林公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协助管理驻松武警和消防部队。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