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一)执法勤务机构设置
1、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受理并及时处置全县人民群众的各类报警、求助二负责技防报警受理及处置工作;协助局领导制订和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指挥、调度各警种警力,处置各类紧急治安案(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及群体性事件;受理并处置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电话投诉;做好有关协查工作;负责后台监控及视频指挥调度工作。
负责全局通讯、图像传输工作;负责110技防联网报警工程建设,负责技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县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和公安信息安全监察工作;协助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公共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公安网络的维护与管理;负责科技管理及信息化应用工作。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协调机关内设机构及派出所机构的工作关系;负责全局性报告、总结及各类材料的起草;负责统计、印章管理;负责办公系统及政府公安网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全局性工作会议、文书处理、公安保密、机要、调研、文印、档案管理和保存。
统筹规划全局情报信息工作,对全局各部门动态信息收集和归口管理;负责“大情报”系统的应用和管理;组织、布置、指导各部门开展情报信息工作;负责对各部门情报信息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及情报信息的等级评定;整合各类情报信息资源,研判和预测涉及全县国家安全、政治稳定、刑事犯罪、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公众舆论的重要动向和主要趋势;辅助局领导决策,支撑基层实战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设3个内设机构:指挥调度室、信息网络监察室、情报信息中心。
2、法制大队
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对刑事、行政执法和公安行政管理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负责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核、呈报工作;对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场所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理赔工作;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和法律咨询服务;认定执法过错责任,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参与研究重大、复杂、疑难的刑事、治安案件等。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承办来信来访登记、办理或转办、督办、立案、分析工作。
3、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略)
4、出入境管理大队
承办全县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的审批和发证工作;负责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来我县访问、旅行、居留的行政管理工作,并管理、审批上述人员证件的签证、签注延期和定居申请;负责全县“三资”企业、涉外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5、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活动情况及规律特点,制定对策;负责本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刑事犯罪信息的收集、储存、建档、查询工作;负责刑嫌人员的调控工作;负责痕迹、法医现场勘查、检验、法医咨询鉴定、照录像、文检工作;为基层派出所提供刑事情报、刑事政策咨询、刑侦业务培训;承办市局刑事警察支队交办的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第一责任区刑警队、第二责任区刑警队、第三责任区刑警队、机动中队、刑事科学技术室、案审中队。
6、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并依法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组织实施全县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处理交通事故工作;查处违反交通法规的治安案件,负责交通肇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全县公路巡逻,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证、发牌和年审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宣传教育股、交通秩序股、科技信息通讯股、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驾驶人管理所、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特点及成因,拟定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对策;直接办理县级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根据上述职责,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三个中队分别负责金融涉税犯罪侦查、公司企业犯罪侦查、商贸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
8、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调查治安管理工作情况,预测治安动向,研究制定对策,负责侦破本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查处重大复杂的治安案件,参与处置紧急治安事件;指导查处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负责治安案件审核把关,指导派出所、治保会以及保安工作;负责全县危险物品、枪支弹药和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参与文化市场管理;组织实施警卫工作;负责服兵役人员的政审工作;管理全县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签发边境通行证;负责全县人口统计工作,开展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推广和应用;查处管辖的治安案件和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参加重大节日、大型集会、文体安全保卫工作,参加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协助维护交通秩序;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动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9、防暴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城区及主要交通干线治安巡逻,接受社会面上的群众求助和报警;负责处置全县范围内的群体性闹事等突发事件和暴力案件;参与重大节日、大型集会、文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与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协助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根据上述职责,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
10、禁毒大队
负责掌握全区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对毒品案件的侦察工作和麻醉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指导全区的戒毒工作;承办区禁毒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1、公共管理警察大队(略)
(二)综合管理机构设置
1、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编制、机构设置、人民警察的录用、政审和警衔的评授、晋升工作,负责全局民警、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任命、调配、技术职称评定、人事档案管理及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宣传、表彰、绩效考核及内部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党团、工会工作。负责全局民警教育训练工作。
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公安审计工作。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和警容风纪的情况进行督察,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2、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公安业务经费的拨款、审核和结算,负责监督各业务部门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支出计划,并对局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实施指导、监督;负责机关交通工具的调配、来人接待、文明创建等后勤行政事务。负责国有资产、房产的管理;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的规划、年度计划和供应标准;承办全县公安机关各类交通工具和被装、装备的计划、申报、采购、核发、报废等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监管场所设置
1、县看守所
依据国家法律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卫生和生活,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展深挖犯罪,并承担被判处有期徒刑余刑在一年以下和被判处拘役罪犯的刑罚执行任务。
2、县拘留所
负责管理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员并对其进行教育;及时掌握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配合办案单位做好对与案件有关的治安、司法拘留人员的审查工作。
(四)派出机构设置
县公安局设17个公安派出所,均为副科级,即太湖县公安局晋熙派出所、小池派出所、新仓派出所、城西派出所、江塘派出所、徐桥派出所、大石派出所、天华派出所、刘板派出所、弥陀派出所、北中派出所、百里派出所、牛镇派出所、汤泉派出所、寺前派出所、花凉亭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负责辖区常(暂)住人口户籍管理和特种行业、枪爆、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做好辖区重点人口的教育、管理和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负责辖区内管制、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等人员的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落实“防毒、防盗、放火、防治安灾害事故”措施,维护辖区治安秩序;查处辖区一般治安案件和查破因果关系较明确的一般刑事案件,协助侦查各类刑事案件;负责辖区新兵政审工作;搞好社区的治安服务管理,推进安全文明小区建设;承办县公安局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
(五)现役制
1、消防大队(加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牌子)
负责实施消防监督与管理,扑救火灾并查处火灾事故以及抢险救灾工作、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
2、武警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