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概况
厦门别称“鹭岛”,是全国首批四个经济特区之一和实行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计划单列市,地处我国的东南沿海,素有“海上花园”的美誉,拥有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等国内国际荣誉,连续三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评比第一名,被誉为“最温馨的城市”。全市总面积1573平方公里,下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6个行政区,共有常住人口365万,其中户籍人口193万,城镇化率88.6%。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长期平均增长率居全国前列。201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17.07亿元,年均递增17.2%,人均GDP达到1.2万美元;财政总收入739.46亿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422.9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7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455元,居全省首位。
厦门市公安局内设25个机构(9个综合管理机构、16个执法勤务机构)、9个直属机构(6个行政区分局、2个专业分局和人民警察培训学校)、42个行政派出所、14个边防派出所。全局民警编制4406人,目前实有民警4337人。多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历届公安局党委班子和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讲奉献、特别守纪律”的特区警察精神,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社会安定稳定。从1999年至2012年的14年间,我市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有12年位居全省第一,继2012年我市公共安全满意度、公共交通满意度在全国38个主要城市中分别位居第二、第三名后,2013年上半年又获得全国综治工作最高奖“长安杯”。市局因“清网行动”、专案工作先后被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孟建柱同志先后两次对厦门公安工作作出批示肯定。
当前,我市正规划实施“美丽厦门”战略,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两个百年愿景”、“五大城市目标”(在建党一百年时把厦门建成实现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展示中国梦的样板城市;将厦门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花园城市、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两岸合作的窗口城市、闽南地区的中心城市、温馨包容的幸福城市),“平安厦门”建设也作为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行动策略之一。我局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上级公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不断提升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保民平安、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不断推动公安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努力把厦门打造成为全国最具安全感的城市。
厦门市公安局办公地址:厦门市新华路43号
厦门市公安局电话(总机):0592-2025502
警务投诉电话: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