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
负责接报警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统计、档案、保密、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2、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等。
3、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4、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枪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监管;依法对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5、法制大队(加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监管场所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分析研判经济犯罪工作动态等。
7、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掌握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和外事动态等。
8、禁毒大队(加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禁毒犯罪侦查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室
负责队伍管理、人事、教育训练、宣传工作。
2、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3、纪委监察室
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