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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江西省公安厅 > 鹰潭市公安局
名称:

鹰潭市公安局

网址:
cache.baiducontent.com
电话
0701-6445666
邮编:
335000
地址:
府前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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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公安介绍

鹰潭市公安局成立于1983年7月,经过二十多年不断发展壮大,全市公安机关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拥有国保、督察、法制、出入境、网络监察、经侦、治安、刑警、技侦、巡警、特警、交警、水警、消防、森林等20余个警种,4个县市区公安(分)局,45个派出所,全市总警力1200余人。[1]

直属机构

1、鹰潭市第一看守所

负责市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羁押、看管工作;组织开展狱内侦查,配合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对法定留所服刑的罪犯实施监管改造。

2、治安拘留所

承担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3、强制戒毒所

承担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和管理、教育工作。[2]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统计、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调研等工作;

2、警务督察支队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查处违纪案件;

3、信通科技支队

负责公安专线、专网、无线通讯的畅通、维护工作;负责应急通信、声像信息传输等技术保障工作;

4、监所管理支队

承担全市监管场所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监所建设。

5、出入境管理支队

承担出(入)境和外国人在鹰潭境内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涉外案件和“三非”案件。

6、法制支队

指导、监督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

7、装备处

负责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计划的申报、分配、管理工作,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8、审计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9、信访处

承担涉公安信访的受理、交办、督办工作。

10、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组织、指导危害国内安全、影响政治稳定的案件、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和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对邪教组织等非法宗教组织犯罪活动的防范、处置工作。

11、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指导工作;承担维护日常经济市场秩序稳定等工作。

12、治安警察支队

负责和指导社会治安秩序人和事的管理、查处;承担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的防范;承担人口户籍管理工作;指导保安队伍建设。

13、刑事警察支队

负责大要案件的侦查、指导,跨区域案件的协调,打黑险恶等工作。

14、交通警察支队

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指导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重大交通事故的管理和查处。

15、巡逻警察支队

负责维护城区城市管理中的治安秩序及相关案件的查处。

16、特警支队

承担处突、反恐、群体性事件维稳及特定时期的巡逻防控等工作。

17、技术侦察支队

承担全市公安机关重特大案件及重大活动的技术侦查支援工作;协调跨区域重特大案件的技术侦查工作。

18、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网络侦控、网络案件侦查;承担网吧安全管理、网络舆情监控等工作。

19、禁毒支队

负责毒品案件的侦查;指导、监督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0、情报信息研判支队

负责全市影响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重要动态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

21、便衣侦查支队

承担全市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街面等场所的盗窃、扒窃犯罪的打击和侦查任务。

22、人事编制处

承办全市公安民警考试、录用、授衔工作,管理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

23、教育训练处

指导、组织全市公安民警训练工作;负责警察内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负责全市警察体育工作。

24、宣传处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推荐和宣传先进典型。

25、行政服务处

负责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许可、服务)事项的收费工作,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及相关咨询等日常工作。

26、反恐办公室

掌握、收集反恐怖斗争情报信息动态;组织、指导、协调反恐怖组织、案件、线索的侦察、调查工作;承担市反恐怖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7、指挥中心

承担综合信息、110报警受理、指挥调度、视频监控、警情分析等工作。

28、警卫处

承担组织实施来鹰党和国家领导人等警卫对象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29、公安消防支队

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执行;组织、指导、监督对消防责任事故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消防部队的业务和队伍建设。

30、机关党委

负责市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31、监察室

为市监察局派驻机构,与市局纪委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