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公安局简介
沂源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担负着全县13个乡镇(含1个街道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633个行政村、56万人口的治安保卫重任。现设有指挥中心、政工室、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城区派出所、南麻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悦庄派出所、石桥派出所、张家坡派出所、东里派出所、西里派出所、中庄派出所、燕崖派出所、鲁村派出所、大张庄派出所、南鲁山派出所等13个基层派出所等科室队所。在沂源县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法制、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