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文秘工作;负责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
2、政工室:负责公安机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3、警务保障室:负责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4、纪检监察室:负责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5、法制大队:负责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6、刑侦大队:负责刑事侦查破案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7、治安大队: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治安管理工作。
8、出入境管理大队:承担出入境证照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案事件查处等职责任务。
9、禁毒大队:负责全市的禁毒工作。
10、巡特警大队:负责社会面上治安巡逻防控和应急处突工作;配合做好各类安全保卫工作和警卫工作;协同侦办刑事案件和治安(行政)案件;负责巡防队伍的教育管理和日常训练。
11、经侦大队: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
12、交警大队:负责全市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3、派出所:负责辖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负责辖区常(暂)住人口户口管理及重点人口教育管理;受理群众报警、求助等;负责对“两劳”人员回归后的帮教工作;指导辖区治保会工作;协助刑侦、治安等部门侦破各类治安刑事案件;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4、看守所: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收押、管理教育工作;对依法留所服刑的罪犯实施教育改造。
15、拘留所:负责对裁决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收押和管理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