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公安局座落在永新县城北湘赣大道东侧,全局共有民警270余人,现有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副政委1名,内设机构11个,即110指挥中心、国保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治安大队、巡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政工督察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基层公安派出所15个,即禾川派出所、东里派出所、江口派出所、石桥派出所、烟阁派出所、泮中派出所、文竹派出所、沙市派出所、龙门派出所、里田派出所、怀忠派出所、象形派出所、莲洲派出所、小屋岭派出所、高桥派出所和看守所1个、拘留所1个,总共28个科、所、队、室。
内设机构、下属行政机构的职能分工如下:
1、指挥中心(按副科级单位设置,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微机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监控和三台合一等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按副科级单位设置)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按副科级单位设置)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4、交通警察大队(按正科级单位设置)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5、治安管理大队(按副科级单位设置,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待业的管理,依法对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二)综合管理机构设置
6、政工监督室(按副科级单位设置,加挂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7、法制室(按副科级单位设置)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8、警务保障室(按副科级单位设置)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三)选设机构设置
9、巡逻警察大队(按副科级单位设置)
负责县城治安巡逻工作,“110”接处警工作;管理治安巡防大队工作。
10、经济犯罪侦察大队(按副科级单位设置)
负责经济侦查工作。
11、禁毒大队(按副科级单位设置,加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四)派出所及监管场所设置
设立看守所、拘留所二个机构(按副科级单位设置),现有的禾川派出所、东里派出所、江口派出所、石桥派出所、烟阁派出所、泮中派出所、文竹派出所、沙市派出所、龙门派出所、里田派出所、怀忠派出所、象形派出所、莲洲派出所、小屋岭派出所、高桥派出所等15个派出所机构不变,芦溪派出所、高溪派出所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增设三湾派出所,按副科级单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