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工商局官网中显示的有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工商要闻、公示公告、政策法规、监管执法
、服务发展、机关党建、队伍建设、专题活动、消费维权、公众参与、为您服务、工商风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中包含了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公开制度、表格下载和依申请公开;为你服务中有“守重”企业公示、常用电话、企业信用公示平台、消费投诉;队伍建设中有基层建设、廉政窗口、工商行政管理研究、教育培训;服务指南中有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公众参与有调查评议和意见征集。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白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4]12号),设立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白山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 职责转变
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 主要职责
(一)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 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范围)、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 照经营的责任。
(三) 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 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 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 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 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 指导广告业的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 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省内著名商标推荐及本地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十一) 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 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 领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十四)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的管理;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五)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派出机构
(一)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规范管理分局
负责对市直企业进行巡查、回访,监督检查和管理规范其登记注册行为;组织开展对市直企业的年度报告、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管理维护市直企业档案;查处市直企业违反登记注册方面法律法规的案件;参与对管辖范围内企业的信用监管工作。
(二)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监管分局
负责制定、发布、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合同格式条款;组织实施管理动产抵押物等级;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调解合同争议;监督、查处合同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合同管理;组织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指导全系统开展合同监管工作。
(三)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
负责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受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合同欺诈、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商品传销、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权益争议;向有关职能部门快速分送受理的申诉、举报并负责督查和处理结果的反馈;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案件;组织指导、协调全市12315消费者申诉投诉工作。
(四)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分局
负责拟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登记管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商品抽检;负责受理涉及流通和服务领域的商品质量投诉举报,简历流通领域维权机制;负责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消费警示工作;组织查处流通领域中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五)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负责开展网络交易违法案件电子取证查处工作;负责开展网络管理的日常工作及专项行动,对违法网站或网店进行处理;负责组织指导网络经营者开展行业自律,建立网络经营诚信体系;负责受理涉及网络的投诉举报,建立网络维权机制;负责组织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法制建设和网络监管技术的研究应用;负责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开展与公安、工信等部门的网上监管配合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网络舆情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利用网络进行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的网络通信设备;组织查处移动通信等网络商品(服务)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六)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违法稽查支队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经济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七)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负责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承担企业登记管理、公平交易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的登记管理,市场管理,商标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和查处经济违法案件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
(一)白山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中心(白山市广告监测中心)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服务 负责对广告发布内容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分析,备案归档,对违法广告提出初步修理意见。
(二)白山市消费投诉受理中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受理消费者投诉 举报。
(三)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全市工商系统网络硬件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业务系统、办公系统、门户网站等正常运行、维护和改造。
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二) 法规科
(三) 公平交易科
(四) 市场规范管理科
(五) 企业注册科
(六) 商标监督管理科
(七) 广告监督管理科
(八)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九) 行政审批办公室
(十) 人事科
(十一) 财务审计科
纪检组(监察室)
机关党委
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派出机构及事业单位
一、派出机构
(一)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规范管理分局
(二)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监管分局
(三)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
(四)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分局
(五)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六)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违法稽查支队
(七)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二、事业单位
(一)白山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中心(白山市广告监测中心)
(二)白山市消费投诉受理中心
(三)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