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 设东营、河口、经济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4个分局和广饶、垦利、利津3个县工商局,设置44个工商所,全市工商系统有干部职工827人。市工商局机关设置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市场管理科、合同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商标广告管理科、法制科、机动车及运输市场管理所8个监管执法科室和办公室、人事政工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财务装备科、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7个内部管理服务科室,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市消费者协会、市广告协会、市企业信用协会、市经纪人协会、市工商学会等社团组织挂靠市工商局并由市工商局管理指导。
一直以来,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职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近年来,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时度势,创新发展,扎实工作,成果丰硕。在全国工商系统和东营市直机关率先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全国工商系统率先开发建立“经济户口”移动监管信息网络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控制系统和基层工商所“流程再造”;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效能监察制,率先启动农产品检验检测工程。2001年以来,连年保持全省工商系统先进单位和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自2003年以来,连年保持“省级文明机关”称号;荣获国家工商总局、人事部联合授予的“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市个私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进入全国系统先进行列;全部5个县、分局全部被授予“省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机关”称号,东营市工商系统被授予“全市规范化文明行业”,基层工商所全部实现规范化达标。
正值国家“十二五”规划谋篇开局之际,东营市工商局新一届领导班子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牢牢把握“四个只有”,确立“转变职能助发展、创新机制抓监管、强化维权促民生、搞好培训强基础、抓好安全保稳定”的总体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破基层建设教育培训、行政指导依法行政、商标发展战略、服务三农发展、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等长期工作目标。并根据当前发展形势、基层实际和队伍现状,制定“全面搞调研、一年抓基础、两年搞突破、三年大发展”的三年工作规划,着力解决制约全市工商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干部队伍履职能力,不断推进东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长足发展。
“器大者声必闳,志高者意必远”。新起点、新征程,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满怀激情、扬帆启航,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激发新活力,打造新优势,创造新佳绩,续写新辉煌,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管理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依法对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六)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活动。
(八)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对所辖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市系统的人事工作;管理本市系统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和基建等工作;负责本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市消费者协会工作。
(十三)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