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法确认各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保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下设机构编辑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办公室、法制处、登记注册处、企业监督管理处(私营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处)、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市场监督管理处、合同监督管理处、商标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经济检查处(打击传销办公室)、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安全监察处、市场经济秩序综合处、宣传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等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教育与基层建设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现有市局机关33个镇区分局。
发展目标编辑近年来,面对新的形势,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制定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即:"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模式的改革,构建与首都国际化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专业化、数字化的工商行政管理体系,完成便捷准入、信用监管、专业执法、'数字工商'的基本建设,初步实现市场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的现代化,实现首都市场准入秩序、竞争秩序、交易秩序的根本好转。"为实现这一目标,全系统以市场准入、竞争监管、消保维权"三大格局"为核心,以构建准入服务、信用监管、消保网络、快速执法、调度指挥、技术支撑"六大体系"为重点,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努力为首都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