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工商局网上办事入口http://www.laibin.gov.cn/LBFront/lbzwfw/ProjectList.aspx?organid=Lbzf-Gsc-Org-2008-9&name=%E6%9D%A5%E5%AE%BE%E5%B8%82%E5%B7%A5%E5%95%86%E5%B1%80
合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于1982年,主要履行依法确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资格、监管各类市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等职能,全局现有干部职工49人,内设7个股室,1个后勤服务中心,下辖7个工商所,现设局党总支1个,和3个基层工商所党支部,现有党员32人。
主要职责编辑(一)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在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工商行政执法工作。(二)负责对本行政辖区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进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三)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本行政辖区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四)负责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本行政辖区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五)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济合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六)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辖区的商标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七)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辖区的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八)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辖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九)根据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管理本行政辖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劳动人事、思想政治教育、机构编制、经费、资产、计划、审计等工作。(十)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编辑(一)、办公室 股室负责人:马剑秋。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局机关公文收发、审核和文书档案、宣传报道、安全保密、信访、机要管理、政务督办和会议组织;承担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审核、报批以及政府采购工作;承担综合调研、协调调研工作;协调全市工商系统统计和办公自动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及信息化建设,统一管理工商信息数据、技术资料、电子文档和业务数据库等信息资源,为工商业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保障;管理工商系统内部、外部网络进出关口设备;负责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人事教育股 股室负责人:陈朝晖。负责本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本局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承办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基层体制改革和规范化管理;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表彰工作;拟定宣传和文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老干部工作;负责本局党务工作。(三)、法规股 股室负责人:李宁。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受理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审核本局查处的违法违章案件和本局案件审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工商所法制工作。(四)、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商标广告管理股(加挂12315举报中心) 股室负责人:王斌。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指导本系统公平交易执法办案工作。指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及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查处上级机关及市局交办的其他案件。指导工商所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设、完善12315申诉、举报网络。承担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对和处理辖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监督检查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具体指导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市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检测以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统计、分析、整理上报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数据、工作情况。依法组织广告经营者的审批登记,对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管理辖区内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特殊标志和商标的使用许可行为;负责指导本系统商标广告管理工作。(五)、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股 股室负责人:何涛。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鉴证合同,调解合同纠纷,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活动;指导本系统市场、合同监管工作;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六)、企业注册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 股室负责人:黄小敏。指导工商所组织管理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及对其注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工商所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及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工作;查处违反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七)、财务股 股室负责人:农义琳。负责所辖系统的财务管理, 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汇总和执行财务预算、汇总财务决算;统一管理本局各项经费、装备、基建、国有资产及行政性收费和罚款票据;对所辖系统的经费作出预算、下拨和决算;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本局行政编制内的实有人员和工资额,按照预算科目分类制定发放工资的汇总表,计算代扣款项(指国家政策规定必须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依法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等款项),列出工资发放清单;对所辖系统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实施内部审计。(八)、监察室 股室负责人:陈水娇。检查本系统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本系统及国家公务员违反行政纪律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本系统及国家公务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所属单位国家公务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其他由监察机构受理的申诉;对本局机关和各工商所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工作部署以及上级机关、领导指示等情况进行督察督办;负责本系统内依法行政、服务发展经济以及执法质量进行督察督办;负责本系统内作风纪律、效能建设、考勤以及着装管理进行督察督办;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机关反馈督察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九)、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中心负责人:张文。负责本局机关各类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发放工作;负责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承担机关办公、接待用车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类表格、用笺的印刷、发放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承担各种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负责机关环卫、绿化工作,保障办公场所环境的整洁;协助本局办公室实施基建项目建造、改造方案;负责本系统临时用工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本系统服装装备的计划、统计、发放等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等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编辑工商所是县级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办理辖区内由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企业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按工商局的授权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进行受理、核准、登记;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其他组织编辑(一)保卫股 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含节假日保卫值班安排)、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办公场所的安全。(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合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市工商局的业务指导下工作的其他法人组织。工作职责是: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一会两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