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开放开发综合试验区内,坐落于菏泽市中华东路98号财富中心一号楼七、八、九、十层,办公面积5017平方米,另有1500平方米商务用楼,建有机关招待所、食堂、理发室、娱乐室。下辖牡丹区、曹县、巨野、定陶、郓城、成武、单县、东明、鄄城9个县级工商局,141个基层工商所,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6024人,在岗人员5613名,其中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2870人,离退休人员701人,超编人员2344人。内设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法制科、市场管理科、合同管理科、商标广告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八个科室;两个直属局: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两个专业机构: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管理所、经纪人和生产要素市场管理所;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工商信息中心;两个派出机构:菏泽市工商局开放开发综合试验区分局、菏泽市工商局花都分局;另设机关党委和监察室。2008年以来,在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菏泽市工商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工商,展示良好形象”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严管厚爱、关注基层、关爱民生”的执政理念,各项工作站在了新起点,迈出了新步伐,实现了新发展。先后被省工商局评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预算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菏泽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进单位”。
一)负责核定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等)名称,颁发有关证照,办理各类企业年检,查处违反企业登记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二)负责对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三)负责查处假冒伪劣、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五)负责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六)负责合同纠纷行政调解和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监管拍卖活动;
(七)负责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管,开展广告行政执法;
(八)负责商标管理和商标行政执法,组织推荐中国驰名商标和山东省著名商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