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人民政府设置23个工作部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审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县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12块牌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县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县粮食局牌子;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加挂县知识产权局、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县民政局加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财政局加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县农业局加挂县畜牧兽医局牌子;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加挂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加挂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