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11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加挂信息中心牌子)电话:2278650 2288924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草拟重要文件,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以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全系统档案、信息、新闻、信访、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计生等工作。
2、人事教育科 电话:2288593
负责全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本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基层规范化建设和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本系统出国(境)管理工作。
3、财务科 电话:2284060
研究拟订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管理全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
4、监察室 电话:2287831
负责本系统的监察、纪检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效能、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受理行政效能、廉政勤政方面的举报、投诉。
5、法规科 电话:2286650
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
6、经济检查科(含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挂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并合署办公)电话:2287821
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监督、协调本系统(含工商所)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组织查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委员会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
7、登记注册科 电话:2277636
负责本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含私营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核定注册单位名称,核发登记证照,建立企业登记档案;依照法规规定发布登记公告;指导全市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