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工商局机构职能:http://www.hd315.gov.cn/fjzd/mtgfj/jg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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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成立于1978年11月16日,原名北京市门头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隶属于门头沟区人民政府,1999年4月1日更名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隶属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辖区地处北京西部,距市区25公里,面积1455平方公里,其中98.5%为山地。门头沟区是首都西部天然的生态屏障,区域功能定位为首都生态涵养发展区和西部综合服务区。
门头沟分局是政府监督管理市场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市场准入、消保维权和竞争监管等职责,并承担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职责。
近年来,门头沟分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队伍的专业化和现代化建设,大力弘扬“甘当主力、甘当苦力”的首都工商精神和倡导以斋堂工商所为代表的“以所为家团队和谐、以苦为乐无私奉献、以山为伴乐观向上、以边为岗爱岗敬业”的山区工商精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分局现有干部职工153名,内设13个科室,1个执法队,6个工商所,5个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内设科室。综合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制科、监察科、计划财务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业务科室:登记注册科、企业私营个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经济检查科、经济合同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督管理科。
2.派出机构:门城所、永定所、城子所、军庄所、王平所、斋堂所、执法检查队。
3.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息档案中心、消费者协会、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指导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0号
邮编:102300
电话: 69869749
传真:69869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