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闽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内设办公室、财务装备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法制科、注册管理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信息技术管理科、检查大队(包括缉私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下辖甘蔗工商所、上街工商所、南屿工商所、青口工商所、白沙工商所、祥谦工商所、鸿尾工商所共7个工商所。[1]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参与局机关的政务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外事、文书档案管理和会议组织;制定全局调研计划,承担综合性调研工作;拟定工商行政管理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财务装备管理;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收费工作;负责本系统会计报表汇编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经费收支管理及监督检查;组织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和物质装备计划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的财务、装备管理工作。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25号闽侯县工商局四楼。
(二)财务装备科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指导,组织实施本系统财务装备管理;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收费工作;负责本系统会计报表汇编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经费收支管理及监督检查;组织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和物质装备计划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的财务、装备管理工作。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25号闽侯县工商局四楼。
(三)人事教育科
协助局党组管理县工商局领导班子;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评选表彰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的政治思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的人事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25号闽侯县工商局四楼。
(四)监察室
监督检查本局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以及本局各类规章制度情况,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协助党组抓好党风(行风)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局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其违纪行为。受理本局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建立健全监察监督网络,对群众反映涉及的问题和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调查处理。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党组反映与汇报群众愿望以及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性意见。履行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25号闽侯县工商局四楼。
(五)法制科
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本局行政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案件的听证、应诉和以工商所名义作出处罚的行政案件的复议工作;依法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
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25号闽侯县工商局三楼。
(六)注册管理科
参与拟定企业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登记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工商企业和其他申请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工作,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证照,并对其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检查指导全局企业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25号闽侯县工商局二楼。
(七)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
组织监督管理、规范各类市场的交易行为和经营秩序;负责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订货会和柜台租赁等各种交易行为的开办登记和监督管理,根据授权,组织对经纪人执业资格的认定,监督管理和规范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经营活动;负责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各类市场的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对全县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检查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和招投标行为;检查指导合同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25号闽侯县工商局三楼。
(八)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过竞争、辖区内陆上走私贩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检查指导全县的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检查大队工作;指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和各工商所“12315”申诉举报服务站工作。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25号闽侯县工商局四楼。
(九)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和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负责商标及特殊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质押、商标验证、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荐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工作;负责县属广告经营的审批;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检查指导全县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25号闽侯县工商局三楼。
(十)信息技术管理科
研究拟定本局信息化工作方针、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和统计汇总,分析辅助决策信息;组织协调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建设;负责本局信息系统及相关软、硬件的运行维护;协助各职能科室建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和法律、法规数据库,指导本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25号闽侯县工商局三楼。
直属机构
1.检查大队:依法或根据授权查处辖区内在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商业欺诈以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查处辖区内陆上走私贩私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走私斗争;受理消费者投诉,处理消费者投诉案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综合治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受理上级机关及其他执法机关移送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2.“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申诉;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假冒等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组织对消费者申诉举报进行调处;公布消费者申诉热点,发布消费警示,正确引导消费;负责对申诉举报案件信息的整理分析、统计上报、储备管理工作;对有关社团组织、行业组织、市场主体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和参与制定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主管各类工商企业和申请公司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监督检查其注册行为。
(三)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以及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的登记和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秩序。组织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六)组织管理商标工作,推荐参评省、市著名商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