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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建议;负责本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域内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3.依法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4.依法监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监督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负责查处经销掺假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5.负责各类市场的登记管理和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和监管工作。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6.依法实施经济合同的行政监管和查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等违法案件,组织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负责监管动产抵押物的登记和拍卖行为。
7.负责管理和监督商标工作,组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评选推荐,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工作。
8.负责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9.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0.负责本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人事、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学会以及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
11.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文书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接待、统计、机要管理和综合性会议组织;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全系统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系统的政务宣传工作,拟定政务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组织管理全市工商系统及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县(区)工商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负责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开展评比表彰及争先创优活动;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等工作;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双拥工作;指导机关妇委会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察室
监督检查全市工商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和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对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申诉,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对所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报告,经同意后有权进行初步核实;指导全市工商系统廉政建设,做好行风评议、治乱减负、预防职务犯罪等项工作;协助做好系统财务、经费、基建的审计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效能监察;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全系统离退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计划财务科
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办法,管理本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监督、审计、检查县(区)工商局及直属事业单位、挂靠协会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本系统物资装备、票据等管理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法制科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调研、协办工作;负责本局受理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涉及局的民事诉讼;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组织开展对抽象行政行为中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拟定法制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市场监督管理科
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组织实施市场巡查制度;按权限负责市场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系统对各类商品展销会的管理;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监制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调解合同争议,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系统对各类市场自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
负责市级、市属企业及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工作,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对其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负责全市系统冠市名的名称核审工作,负责市属企业及市中区、东兴区企业冠省名的名称初审报批工作;负责企业年度检验;做好企业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企业的登记注册和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外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
根据授权,受理外国(境外)投资者在内江市辖区内投资兴办的外资企业,外国(境外)投资者与中国(境内)企业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办事)机构的设立(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及名称预先核准,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对其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检验;指导基层工商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属地监管;做好外资企业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统计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在全市范围内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全市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统计工作;指导个私协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负责“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及后期处理工作;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指导消协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负责一般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行政调解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扶持企业争创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全国驰名商标;组织实施对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违法广告;负责户外广告登记,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年度经营资格审查;指导商标、广告协会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经济检查支队
承担对各类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案件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垄断、传销和变相传销等案件,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查处商标、广告违法违章案件;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案件、流通领域质量违法案件、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及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负责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行政处罚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向局各业务管理机构传送专业执法情况;承担市局机动执法任务;承担专项整治中的执法办案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工作;指导共青团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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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一)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工商信息系统的设备管理、软件应用和开发、数据的维护和保密工作;统一管理工商信息数据、技术资料、电子文档和业务数据库等信息资源,为业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统一管理工商计算机网络,管理工商业务内部网络系统与外部网络(包括国际互联网)连接的进出关口;参与拟定信息设备配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测试、确定、申购全局各业务部门应用软件;承担系统档案管理的服务性工作;指导系统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内江红盾信息网信息发布,对外提供工商信息服务;负责市局综合统计的技术保障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
参与拟订系统年度教育指导性计划;拟定系统年度业务培训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实施干部职工岗位职务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各类专业培训;承办业务部门各类专业资格认定中涉及的培训事务;管理机关食堂、招待所;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会组织
(一)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价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二)内江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按照《内江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章程》开展工作;组织会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员的整体素质;组织会员开展学习教育、业务技术培训、文明经营、优质服务及文化体育活动;协助政府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关规章制度、措施和发展规划并参与组织实施;协助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党、团和工会组织工作;开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会员对外合作与交流、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和技术职称评定等活动;指导、协调区(市)县个私协会及直属分会工作。
(三)内江市商标广告协会
按照《内江市商标广告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开展广告业发展调查研究,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广告业健康发展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措施和发展规划并参与组织实施;开展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和维护广告经营秩序;协助行政职能部门做好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开发信息资源,建立信息网络,为会员单位和工商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组织、协调会员外出学习、考察、商务洽谈、对外交流与合作、行业内评比、研讨、展览、展销等活动;组织、开展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市)县广告协会、联络站工作。
(四)内江市市场规范促进会
组织会员学习政策、法规;开展经营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解决会员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调解会员间在市场经营过程中的纠纷;开展与市外市场协会的联系和交流;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市场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促进会员之间的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市场向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
群团组织
(一)机关工会
负责筹备、组织各类工会活动、文体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慰问活动,维护、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团支部
当好党的参谋和助手,加强和改进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带领团员青年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作斗争;在市局党委和团市委领导下,负责团支部各项工作计划、制度、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做好各项团的日常工作,出色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市局中心工作,选准“结合点”,抓住“突破点”,了解工作所需,把握工作重点,在大局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再创辉煌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积极稳妥地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发挥好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
(三)妇委会
团结、教育机关女职工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动员、组织机关女职工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引导机关女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组织和鼓励机关女职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教育、引导机关女职工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坚持为机关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增进女职工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加强团结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