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工商局机构职能:http://www.hd315.gov.cn/fjzd/pgfj/jg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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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隶属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科、计划财务科、法制科、登记注册科、企业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合同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等12个职能科(室、队);城关工商所、峪口工商所、东高村工商所、张辛庄工商所、马坊工商所、金海湖工商所、马昌营工商所及华山工商所8个派出机构;信息档案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消费者协会5个事业单位。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依法管理本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审定、批准、颁发分管范围内有关执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承担企业改组改制的登记工作。
3.依法监督本辖区内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5.依法监督和管理本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6.依法监督和管理本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机构。
7.负责本辖内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管理;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8.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9.依法负责本辖区内商标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10.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11.指导所属消费者协会和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工作。
12.承担市工商局及区、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