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工商局机构职能:http://www.hd315.gov.cn/fjzd/sjsfj/jg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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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成立于1978年9月,现隶属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省级以下工商局实行垂直管理,石景山区工商局更名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分局下设24个部门,包括:13个职能科室,5个工商所,1个稽查大队以及5个事业单位,管理面积约86平方公里。
分局主要职能是依法确认各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取缔非法经营,保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近年来,石景山分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牢记服务宗旨,争优创先一流”工作理念,凝心聚力,履职创新,奋发进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组织管理本区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组织企业改组改制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在本局注册的企业的经营行为及企业信息年报公示。
4.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竞争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和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案件,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5.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6.依法监督管理生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各类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
7.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8.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9.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
10.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11.负责对广告经营资质的审批;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12.依法监督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13.负责本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队伍建设,干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14.指导有关社团组织的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号 邮编:1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