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延庆分局隶属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27个部门,包括1个稽查大队和11个职能科室、9个工商所,以及后勤中心、信息档案中心、延庆县消费者协会、延庆县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和延庆县工商行政管理学会。辖区面积2000平方公里。
延庆工商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扬“胸怀大局、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履职尽责、真诚为民”的首都工商精神,以改革创新为统领,以建设发展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履职效能为目标,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在新的起点上把延庆工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延庆工商分局的主要职能有: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依法管理本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审定、批准、颁发分管范围内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承办企业改组改制的工作。
3.依法监督本辖区内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5.依法监督和管理本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6.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机构。
7.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管理;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8.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和个人独自企业的经营行为。
9.依法负责本辖区内商标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10.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11.指导所属消费者协会和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工作。
12.承办市工商局及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