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全市范围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中央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金融企业所得税、新办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13个税种的税收征管工作,并负责我市所有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管理工作。 东阳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1997年8月全省国地税机构分设后实行垂直管理。现有正式在编干部职工190人,其中中共党员106人,占全局的55.5 %。现有内设科室12个: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办、监察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税源管理一科、二科、纳税评估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直属单位1个:稽查局。派出单位1个:横店税务分局。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中央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金融企业所得税、新办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13个税种的税收征管工作,并负责东阳市所有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管理工作。 近年来,东阳市国家税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逐步形成和完善了既符合新时期税收工作方向,又符合东阳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工作思路,实现了国税事业新的发展,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和考验。 2014年,东阳市国家税务局在各级国税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全面做好各项国税工作,较好发挥了税收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全年累计完成税收收入37.08亿元(含免抵调),同比增长15.14%;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为 12.46亿元,同比增长17.03%,顺利完成市政府的目标任务。其中增值税完成22.89亿元(含免抵调、营改增),同比增长13%;企业所得税完成9.99亿元,同比增长23.69%;车辆购置税完成4.15亿元,同比增长8.14%。持续较快增长的税收收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充裕稳定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