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承担着全市增值税、消费税等主体税种和中央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新办企业所得税,金融企业部分营业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以及出口退税的管理任务。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设置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收入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处、财务管理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3个直属机构: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直属(开发区)税务分局;2个派出机构:吴兴税务分局、南浔税务分局;2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垂直管理三个县局单位:德清县国税局、长兴县国税局、安吉县国税局。截至2009年底,全市国税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796人,男、女干部人数分别为574人和222人,分别占72.1%和27.9%,平均年龄42.4岁。其中大专以上734人,占92.2%(其中硕士14人);党员542人,占68.1%;市本级国税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379人,男、女干部人数分别为271人和108人,分别占71.5%和28.5%,平均年龄42.74岁;大专以上343人,占90.5%(其中硕士10人);党员258人,占68.1%。 市局机关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市局、南浔分局、德清县局、安吉县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局办税服务厅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省级"巾帼文明岗";市局领导班子被市委评为"创业创新好班子";市局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管理创新先进单位、"四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三等功;市局工会获得2006年度浙江省"三级联创"活动模范职工之家称号;长兴县局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市局等全市国税系统7个单位均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德清县局办税服务厅、长兴县局办税服务厅、安吉县局办税服务厅等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 2013年半年度全市国税工作座谈会近日召开2013年7月11日-12日,2013年半年度全市国税工作座谈会召开。市局在家领导出席会议。市局稽查局、各县(区)局、直属分局、局机关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局黄德超局长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2013年上半年全市国税工作。他指出,上半年,全市国税系统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7个专题项目"为抓手,深化执法机制建设和国税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深入分析当前国税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黄德超局长对下半年主要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一是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切实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二是以项目管理为抓手,深入推进国税文化建设;三是以"营改增"为重点,全面落实征管改革任务;四是以目标考核为统领,努力夯实基础创先争优;五是以作风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服务发展效能。会上,市局稽查局、各县(区)局、直属分局就上半年收入及特色亮点工作、下半年重点工作了交流发言;7个市局领导领办项目的牵头处室就项目推进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作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