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南湖区域内各类纳税人的专业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的认定和管理、申报方式的核定、纳税定额、纳税评估、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批、零散税收征管等项工作,以及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9月成立,1997年10月国地税机构进一步分设后独立运转。目前,市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监察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纳税服务处、征收管理处、收入核算处、财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分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等13个行政处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下设稽查局1个直属机构,经济开发区分局、嘉兴港区分局2个派出机构,以及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2个事业机构;下辖嘉善县国家税务局、平湖市国家税务局、海盐县国家税务局、海宁市国家税务局、桐乡市国家税务局、南湖区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秀洲区国家税务局7个县(市、区)局。现有在编人员1317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266人,占96.13%;在职党员818人,占62.11%。 截至2014年底,我市共管辖纳税人26.28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5.50万户。2014年,全市共完成国税收入356.71亿元,同比增长10.7%,收入总量居浙江省第三位;所辖五县市税收收入全部突破30亿元,是浙江省唯一一个所辖各县(市)收入规模均超过30亿元的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