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和主管磐安县境内和金磐开发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及国家指定税种的征收管理职能。具体负责下列各税种的征收和管理:(1)增值税;(2)消费税;(3)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4)中央企业所得税;(5)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6)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7)2002年1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8)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9)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10)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11)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消费税;(12)中央税的补滞罚收入;(13)车辆购置税。 办公室工作职责:拟定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和长远工作规划;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定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折叠政策法规工作职责: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涉外税收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所辖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税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