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723动车追尾事故首例赔偿协议
【现行铁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随着“7-2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救援、调查的逐渐开展,有关赔偿标准已进入相关部门善后处理的工作范畴。
我国1992年颁布《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均含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而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专家呼吁赔偿标准参照伊春空难事件】
依据上述法规,铁路旅客最高将可从铁路运输部门获得17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2000元行李损失赔偿。 对于目前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些专家呼吁赔偿标准应提高,动车事故赔偿参照伊春空难96万标准。
【首例赔偿协议达成】
据温州市委、市政府最新消息,“7-2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遇难者赔偿协商工作取得进展。经过当地善后处理服务小组与遇难者林焱
的家属初步谈妥,赔偿金额50万元。林焱是福建省福州人。这是此次事故中第一个达成的初步赔偿协商结果。
另外,根据身份证件、衣着等特征鉴别,39名遇难者遗体已经全部得到认领,但是还有待DNA鉴定的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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